护照常识
作者: 来源: 日期:2006-12-7 10:22:29 点击:
什么是护照?
护照是一个国家的公民出入本国国境和到国外旅行或居留时, 由本国发给的一种证明该公民国籍和身份的合法证件。
护照一词在英文中是口岸通行证的意思。也就是说, 护照是公民旅行通过各国国际 口岸的一种通行证明。所以, 世界上一些国家通常也颁发代替护照的通行证件。
护照的种类有哪些?
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颁发的护照, 一般可分为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普通护照三种;个别国家只发一种护照(如英国);少数国家发两种护照(如印度和巴基斯坦等); 也 有的国家发四五种护照(如美国和法国等)。
我国政府颁发三种护照, 即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普通护照。
什么是外交护照?
外交护照一般是颁发给具有外交身份的人员使用的护照, 如外交官员、领事官员和到外国进行国事活动的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国会或政府代表团成员等, 都使用外交护照。
根据国际惯例,上述人员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一般也发给外交护照。
什么是公务护照?
公务护照是发给国家公务人员的护照, 也有的国家称这种供政府官员使用的护照为"官员护照"。此外,各国都把这种护照发给驻外使(领)馆中的不具有外交身份的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和成年子女。
什么是普通护照?
普通护照是指发给一般公民(即平民百姓)使用的护照。
在我国,普通护照又分为两种, 一种是因公普通护照, 一般发给国家派出的研究生、留学生、访问学者和工程技术人员等, 这种护照由外交部或地方外办颁发。另一种是因私普通护照,由国家公安部或公安部授权的各地公安机关颁发给因私事前往外国或旅游居住在国外的本国侨民使用的护照。
护照的作用是什么?
公民在国际间往来, 必须持有本国政府颁发的合法的护照, 同时护照内必须具有前往国的有效签证, 这样才能离开本国国境。以进入前往国家或地区。如果持照人在国外旅行,居留期间发生意外, 所在国首先必须依照其所持护照, 判明身份和国籍, 然后再决定如何处理。同样,护照颁发国的驻外机构也要根据护照来决定如何提供帮助或外交保护等。
护照的种类有哪些?
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颁发的护照, 一般可分为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普通护照三种;个别国家只发一种护照(如英国);少数国家发两种护照(如印度和巴基斯坦等); 也 有的国家发四五种护照(如美国和法国等)。
我国政府颁发三种护照, 即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普通护照。
什么是护照的有效期?
护照不是永久性的证件, 都有一定的有效期限。护照在有效期内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即为有效护照,否则即为无效护照,不具备法律效力。
各国护照的有效期不尽一致, 一年、二年、三年、五年期的都有, 也有十年内有效的。 我国的护照有效期有二年期和五年期的。
一般地说, 各国使(领)馆在颁发签证时都要求护照的有效期必须在六个月以上。如果护照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 则必须先到公安机关申请延期后, 再到使领馆申办签证。
什么是护照的有效地区?
有效地区是护照的重要内容之一,我国的护照上都印有"本护照前往世界各国有效"。有的国家的护照则印有"本护照限往X国有效"或"持照人不得前往X国及X地区"等字样。
护照中的"身份证号码"是怎么回事?
护照中的"身份证号码"应与公安机关颁发的申请人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中的号码完全一致。没有申领过"居民身份证"和持有"居民临时身份证"的申请人可不填写此栏。中国公民的居民身份证号码由15位数字组成,其中第7位至第12位数为申请人的出生日期,这几位数字应与本人户口簿记载的"出生日期"相一致。
护照中的"身份"一栏是什么意思?
根据我国有关部门制定的工作资料,"持照人的身份"分类共有41种: (1)教授(教授、副教授) (2)教师(讲师、助教、教师、教员、助教) (3)研究员(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 (4)编辑(高级编辑、主任编辑、编辑、助理编辑、技术编辑、助理技术编辑、技 术设计员) (5)翻译(译审、副译审、翻译、助理翻译) (6)记者(记者、播音员、主任播音员、播音指挥) (7)作家(各类专职作家) (8)文化工作者(图书、文化、档案、博物馆馆员、助理馆员、校对) (9)美术工作者(高级工美师、工美师、助理工美师、工艺美术员; 美术师、美术 员; 舞美设计师、舞美设计员) (10)文艺工作者(演员、演奏员、编剧、导演、指挥、作曲、舞台技师、舞台技 术员) (11)教练(主教练、教练、助理教练) (12)运动员(各级运动员) (13)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高级实验师、实验师、助理研 究员、助理研究馆员) (14)技术员(有职称的技术员、研究实习员、实验员、农业技术员、兽医技术员 、 畜牧技术员) (15)会计(高级经济师、经济师、助理经济师、经济员、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 、会计员、高级统计师、统计师、助理统计师、统计员) (16)企业管理人员(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副董事; 总经理、副总经理、经理、副经理、厂长、副厂长其各类企业的管理人员) (17)厨师(有正式级别的各类厨师) (18)农艺师(高级农艺师、农艺师、助理农艺师、高级畜牧师、畜牧师助理畜 牧师) (19)工人(工人、 农、 林、 牧、 渔业工人、 驾驶员、 售货员) (20)农民 (21)牧民 (22)渔民 (23)医生(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医师、医士、主任技师、副主任 技师、主管技师、技师、技士、高级兽医师、兽医师、助理兽医师) (24)药剂师(主任药师、副主任药师、主管药师、药剂师、药剂士) (25)护士(主任护师、主管护师、护师、护士、护理员) (26)机长(有民航管理局飞行执照者中民用航空器的机长) (27)飞行员(有民航管理局飞行执照者中民用航空器的驾驶员) (28)船长(有港务监督部门颁发的"适任证书"者) (29)乘务人员(飞行器、 列车、 船舶的乘务人员) (30)服务员(各类服务行业中的从业人员) (31)公务员(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 (32)律师(有营业执照的律师) (33)商人(个体商业、 个体服务业中的从业人员) (34)宗教职业者( 35)退休人员(离休、 退休人员) (36)家庭主妇 (37)无业人员(待业人员和从未参加过工作的人员) (38)学生(大、 中、 小学在校生, 研究生) (39)儿童(16岁以下非在校儿童) (40)职员(外国常驻机构、 三资企业中的中方雇员) (41)法律工作者(法院、 检察院工作人员) 根据我国有关部门制定的工作资料,"持照人的身份"分类共有41种: (1)教授(教授、副教授) (2)教师(讲师、助教、教师、教员、助教) (3)研究员(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 (4)编辑(高级编辑、主任编辑、编辑、助理编辑、技术编辑、助理技术编辑、技 术设计员) (5)翻译(译审、副译审、翻译、助理翻译) (6)记者(记者、播音员、主任播音员、播音指挥) (7)作家(各类专职作家) (8)文化工作者(图书、文化、档案、博物馆馆员、助理馆员、校对) (9)美术工作者(高级工美师、工美师、助理工美师、工艺美术员; 美术师、美术 员; 舞美设计师、舞美设计员) (10)文艺工作者(演员、演奏员、编剧、导演、指挥、作曲、舞台技师、舞台技 术员) (11)教练(主教练、教练、助理教练) (12)运动员(各级运动员) (13)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高级实验师、实验师、助理研 究员、助理研究馆员) (14)技术员(有职称的技术员、研究实习员、实验员、农业技术员、兽医技术员 、 畜牧技术员) (15)会计(高级经济师、经济师、助理经济师、经济员、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 、会计员、高级统计师、统计师、助理统计师、统计员) (16)企业管理人员(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副董事; 总经理、副总经理、经理、副经理、厂长、副厂长其各类企业的管理人员) (17)厨师(有正式级别的各类厨师) (18)农艺师(高级农艺师、农艺师、助理农艺师、高级畜牧师、畜牧师助理畜 牧师) (19)工人(工人、 农、 林、 牧、 渔业工人、 驾驶员、 售货员) (20)农民 (21)牧民 (22)渔民 (23)医生(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医师、医士、主任技师、副主任 技师、主管技师、技师、技士、高级兽医师、兽医师、助理兽医师) (24)药剂师(主任药师、副主任药师、主管药师、药剂师、药剂士) (25)护士(主任护师、主管护师、护师、护士、护理员) (26)机长(有民航管理局飞行执照者中民用航空器的机长) (27)飞行员(有民航管理局飞行执照者中民用航空器的驾驶员) (28)船长(有港务监督部门颁发的"适任证书"者) (29)乘务人员(飞行器、 列车、 船舶的乘务人员) (30)服务员(各类服务行业中的从业人员) (31)公务员(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 (32)律师(有营业执照的律师) (33)商人(个体商业、 个体服务业中的从业人员) (34)宗教职业者( 35)退休人员(离休、 退休人员) (36)家庭主妇 (37)无业人员(待业人员和从未参加过工作的人员) (38)学生(大、 中、 小学在校生, 研究生) (39)儿童(16岁以下非在校儿童) (40)职员(外国常驻机构、 三资企业中的中方雇员) (41)法律工作者(法院、 检察院工作人员)
持照人怎样在护照上签名?
持照人应在"持照人签名"栏内用正楷签上自己的姓名, 签名时必须用毛笔、钢笔或专用签字笔, 不得用圆珠笔或铅笔, 不得涂改。
持照人在签名处按手印行不行?
有的国家要求持照人在签名处按手印。 遇到此类情况时, 持照人可根据要求临时按手印。 但一般情况下, 不必事先在签名处按手印, 只要有签名即可。
公安机关在什么情形下不批准申请人出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二章第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批准出境: (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 (2)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 (3)被判除刑罚正在服刑的; (4)正在被劳动教养的; (5)国务院有关主管机关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如果申请人系上述情形之一,公安机关则不批准发给护照,即使领取了护照,边防机关也有权阻止其出境。
如何查验自己的护照?
颁发护照是件很严肃的工作,公安机关在审核和制作护照过程中经过反复检查,一般都不会发生问题。但为了确保申请人护照无任何差错和纰漏,申请人本人在领取护照后, 必须进行认真细微的"自我查验",以做到万无一失,准确无误。 "自我查验"的程序,一般应是: (1)封面是否印制清晰,字迹清楚; (2)照片是否本人; (3)姓名是否准确(包括中文和汉语拼音); (4)编号是否清楚; (5)逐字检查每一项内容(性别 ,身份 ,婚姻状况,出生日期,出生地点 ,有效期 ,身份证 号码等)是否符合本人实际情况; (6)塑封是否严密; (7)发照机关的红色印章是否清楚,是否有准确的签发日期,签发地点和签发人签字; (8)是否有应填写的空白栏目没有填写; (9)是否有缺页和印制不清楚的地方。 如果护照上所有的项目都准确无误,即可收好带回。如果发现护照上有误,要立即向公安机关领取护照处的工作人员提出并要求更正。
怎样保管自己的护照?
护照是公民出境、入境旅行或居留的重要的身份证件,护照上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 外文部请各国军政机关对持照人予以通行的便利和必要的协助"的内容并附有英文译文,持此护 照也可得到我国驻外机构的帮助和照顾。因此,持照人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护照。 持照人在取得前往国家的签证之前,最好将护照放在家中妥善的地方保管,不必要总 是带在身上。在取得前往国家的签证之后,护照的"身价"可以说是很高的。国际上专门偷窃 护照的集团和扒手,把护照看得比钱更贵重,他们或者贩卖护照赚大钱,或者利用护照作掩 护,从事各种非法活动。因此,持照人一定要妥为保管,尤其是通过海关,踏上赴国外的行程之后,更要百倍警惕。这时,最好随身携带好自己的护照,不要一会儿放在这个兜内,一 会儿放在另一个包中,更不要放在行李包裹内。一般的经验是放在贴身内衣的口袋中比较保险,这样不但可防止万一发生意外,也使自己取用方便。
护照遗失了怎么办?
如果在国内遗失了护照,应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报案时,要详细向公安机关说明护照的遗失时间,地点和护照内的基本情况(含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护照号码等),然后到当地报纸刊登丢失护照声明(一定要写明姓名和护照号码)。
如果在国外(境外)遗失了护照,应迅速向当地警察报案并履行详细的登记手续时,同时应尽快到我国驻外使(领)馆办理挂失登记手续,并同时提出补发护照申请。
为防止护照遗失,有人事先把护照号码记在另外的小本子上,也有的把护照的第一页中的内容全部复印保存起来, 这也是护照万一遗失后利于迅速查找和报案使用的好办法。
如何办理补发护照手续?
持照人护照遗失后,须办理补发新护照的手续时,可到护照颁发机关,按下列情形分别办理手续: (1)未办妥前往国家或地区的签证之前遗失护照者,须到原领取护照的公安机关履行下列补发手续: ①提交遗失护照经过的书面申请材料; ②提交护照遗失地区的公安机关出具的报失证明; ③提交当地报纸关于护照遗失作废的登报声明(原版报纸); ④提交原申请护照时与出境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 ⑤重新填写《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并重新办理单位盖章等手续; ⑥公安机关的出入境管理部门审理后,即可在约定的时间取得补发的新护照。 2)已办妥前往国家或地区的签证之后遗失护照者,也须到原领取护照的公安机关履行下列补发手续: ①提交如(1)所示的有关证明材料; ②提交前往国家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已发给签证的证明; ③重新填写《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并重新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取得补发的新护照。 (3)从境外短期回国后遗失护照者, 或因其他特殊情况(如损坏)等,需要重新补发新护照者,均须到公安机关的出入境管理部门填写有关申请表格,并提供遗失(或损坏)护照经过证明材料,公安机关出具的报失证明,登报宣布遗失护照的作废证明等。经公安机关审理后, 一般在一周左右即可获得补发的新护照。 (4)在国外逗留期间遗失护照者, 须立即到当地警察机关报案,然后到我国驻外使(领)馆或外文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构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并申领补发的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 旅行证。 (5)定居国外的华侨回国探新访友旅游经商期间丢失护照者,须迅速到丢失地的就近的公安机关报案挂失并登报声明, 然后到公安机关的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补发出境证件。公安机关审核后,将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发给一次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入出境通行证以确保申请人返回居住国家。
如何办理护照延期手续?
我国有关部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护照有效期最长不超过五年,正在使用中的护照的有效期可以延长有效期二次,每次延期一般不少于一年,不超过五年。这里说的"正在使用中的护照"是指持照人正在国外(境外)旅行期间或已经取得签证即将出境旅行者所使用的护照,没有出境记录和外国签证的护照则不称为"正在使用中的护照"。办理护照关期手续,须注意以下几点:(1)护照延期申请须在护照有效期届满前半年内提出,持照人须持原本护照到原发照机关延办理延期手续。 (2)护照已超过有效期后即为失效护照或无效护照,公安机关则不再受理延期申请。 (3)如护照有效期不足外国签证年限要求的,持照人可持该国有关签证证明提前向发照机关提出申请。 (4)持照人在国外旅行期间申请护照延期的,须到我驻外使(领)馆或外文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构提出延期申请。 (5)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需要在国内办理护照延期的,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及其授权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
新版和旧版护照如何交替使用?
我国发照机关为缩短新、旧版护照交替使用的时间,启用新版护照之后, 即不再办理旧版护照的延期。符合延期条件的,改为换发新版护照。如旧版护照有出境记录并已获得外国签证的,可直接换发新版护照,并可以和注销的旧版护照同时使用。
如持照人有特殊情况,必须在旧版护照上办理延期申请手续的,须经特殊批准,但延展期限只能为一年。
外商机构、三资企业、集体股份制企业人员因工作需要所持旧版护照期满前申办延期, 须向发照机关提交所在单位证明。
如何办理换发护照手续?
持照人的护照在有效期限之内,如系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到发照机关提出换发护照申请: (1)护照已延期二次,且即将期满,不能再申请延期的; (2)护照签证页已用完的; (3)护照确因非故意的原因损坏的; (4)旧版护照有过出境记录的; (5)其他经发照机关认定特殊情况的。 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持照人可携带本人护照、身份证、工作证等到原发照机关办理, 一般两周内即可取得新护照。发照机关发给新护照的同时,将收回旧护照,予以注销。如持照人要求保存旧护照以做纪念,可向发照机关同时提出。发照机关一般在原护照签发页上加盖注销印章并裁剪掉护照右上角,使其失去法律效力后才能发还本人。
新换发的护照与原护照可否合订使用?
持照人的原护照签证页已用完,但必须保留原护照上的有效签证的,发照机关方可将新 护照与原护照合订使用,同时发照机关在新换发的护照备注页上办理加注手续,即加注"本护照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XX号护照换发"的字样。
如何办理护照项目的变更和加注手续?
持照人的护照内某些项目如需变更和加注,须到原发照机关提出变更和加注的申请。发照机关受理后,一般在一周以内即可办妥手续。申请护照项目的变更和加注手续,须按不同项目分别提供有关申请材料: (1)更正出生日期的。如持照人需更正原护照内的出生年月日的,须提交本人书面申请和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 (2)加注外文姓名的。持照人的姓名(含外文译名,即用汉语拼音字母拼写的姓名)的其他拼写形式需要加注的,申请人须提交本人书面申请和加注原因的证明材料,发照机关受理后,即可加注在护照备注页上。 (3)加注近期照片的。持照人因面容变化较大或护照使用过久照片不清晰等原因,可以向发照机关提出加注申请。申请时,须提交书面申请和本人近期照片两张。 (4)注销或添加偕行儿童的。随同成年人一起出国的未满16岁的儿童与成年人共同使 用同一本护照时,这个儿童称为偕行儿童(一般为成年人的子女、个别为持照人的被监护人) 。如持照人需要注销或添加偕行儿童,须提交持照人的书面申请亲属监护关系证明、户口 簿 及两张大一寸照片(需注销偕行儿童的,提供成年人照片,需增加偕行儿童的,提供成年人与儿童的合影照片)。 (5)变更"出境事由"和"前往国家"的。持照人的有效护照并附有出境登记卡,需要变更"出境事由"和"前往国家"的,可分别按下要求到原发照机关申请变更手续。 ①在未获得前往国签证时,须提供的材料有: a.变更事由的相关证明材料(如邀请信和担保书等); b.所在单位证明(须有负责人签字和盖章); c.本人书面申请。发照机关受理批准后,可换发新的出境登记卡,同时收回原出境登卡; ②已经获得前往国家或地区的有效签证后,因签证种类与护照内出境登记卡的"出境事由"或"前往国家"不一致,须变更"出境事由"和"前往国家"的,须提供的材料有: a.变更事由的相关证明材料(如邀请信和担保书等); b.申请人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的"注销户口证明"或"短期出国人员登记单"; c.本人书面申请。发照机关受理批准后,可换换发新的出境登记卡,同时收回原出境登记卡。 (6)我国有关部门规定,护照备注页不办理持照人性别、身份、婚姻状况、身份证号码和护照有效期等内容变更的加注手续。如持照人的身份、婚姻状况发生变化,应按换发新护照的手续办理。
我国哪些单位可以颁发护照和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四章规定的颁发护照和证件的单位有: (1)因公务出境的中国公民所使用的护照由外交部或者外文部授权的地方外事部门颁发。 (2)海关证由港务监督局或者港务监督局授权的港务监督颁发。 (3)因私事出境的中国公民所使用的护照由公安部或者公安部授权的地方公安机关颁发 。 (4)中国公民在国外申请护照、证件,由中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颁发。
什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入出境通行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入出境通行证是入出中国国(边)境的通行证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及其授权的公安机关签发。这种证件在有效期内一次或者多次入出境有效。一次有效的,在出境时由边防检查站收缴。
什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由中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颁发。这种证件分一年一次有效和二年多次有效两种。
如何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入出境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1)定居国外的华侨在回国探亲,旅游,经商时护照遗失的,可到遗失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一次性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入出境通行证》申请时要提供有关本人华侨身份的证明材料;
(2)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携出生在国外的儿童回国探亲暂住的,因该儿童不具有外国国籍,其持有的我驻外使(领)馆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入出境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过期而无法出境的,可到探亲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入出境通行证》出境;
(3)父母(其中一方为中国公民)携带的儿童本人出生在中国,因特殊情况申请出境的, 应依法办理退出中国国籍手续后,提交父母双方及该儿童的有关证件材料报公安机出入境管理部申领一次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入出境通行证》;
(4)在国外因特殊情况申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入出境通行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的,均须提交相应的证件材料到我驻外使(领)馆或其他外交部授权的机关办理。
哪些证件可以代替护照使用?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入出境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和《海员证》等可以代替护照使用。
什么情形下,我边防检查机关有权阻止出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边防检查机关有权阻止其出境: (1)持用无效出境证件的; (2)持用他人出境证件的; (3)持用伪造或者涂改的出境证件的; 对于持用伪造,涂改等无效证件或者冒用他人证件出境、入境的,或伪造, 涂改,转让,买卖出境、入境种证件的等,边防检查机关除收缴其证件外,还处以警告或者10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 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的补充规定》的有关条款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什么情况下护照和出境、入境证件被吊销或宣布作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五章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其他出境、入境证件的持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护照、出境、入境证件应予以吊销或宣布作废: (1)持证人因非法进入前往国或者非法居留被送回国内的; (2)公民持护照、证件招摇撞骗的; (3)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活动的。
什么单位有权扣留、吊销或宣布护照和出境、入境证件作废?
护照和其他出境、入境证件的吊销和宣布作废,只能由公安机关和原发证机关依法作出。此外,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有权依法扣留证件。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人是不得扣留、吊销或宣布护照及出境、入境证件作废的。因此,持照人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护照。如果不是上述机关作出的关于扣留、吊销或宣布的决定,则可不予服从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
为什么不能伪造、涂改、冒用和转让护照及其他出境、入境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规定"中国公民出境、入境的主要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由持证人保存、使用"。这就是说,每个公民都有权向国家申请属于自己使用的护照和其他出境、入境证件,这是受法律保护的。
世界上一些国家的犯罪分子和犯罪集团经常买卖护照,甚至和国内的犯罪团伙和个人相勾结、伪造、涂改、转让、买卖、冒用他人的护照、证件,以牟取暴利。这是一种违法行为,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
为什么不能办理"异地护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中国公民因私事出境,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机关提出申请"。这里明确指出,公民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办理申领护照手续。只要符合条件,证件材料齐备,都可以在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的出入境管理部门申领到护照。如果申请人不在户口所在地申领护照而到其他地方申办,发照机关是不受理的。前几年发现,个别人采取行贿手段,不是在户口所在地,而是到非户口所在地,采取冒名顶替或办理假身份证等办理"异地护照",这是一种违法行为。
我国颁发护照的机关有哪些?
中国公民因公务出境者,由派遣部门向外交部或者外文部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外事部门申请颁发因公护照(按规定可颁发外交、公务、因公普通护照)。 我国颁发因私护照的机关有: (1)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及授权的公安机关; (2)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
护照可否复印?
为防止遗失后查找和向公安机关报案方便,以及应前往国办理签证的要求等,护照是可以复印的。一般复印第一页,第二页即可。如有有效签证和延期、加注、偕行儿童等内容,也可复印保存。签证空白页则不必复印。
怎样拍护照用照片?
护照用照片不同于一般的肖像照片。拍照者应事先特别和照相馆工作人员或摄像师说明。一般护照用照片要求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的即可。
申领护照时向发照机关提交的与出境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有哪些?
申请人申领护照时,除向发照机关提交户口簿,身份证,工作证和所在工作单位对申请人出境意见的介绍信外,还必须根据出境事由的不同,提供相应的其他证明材料。这些材料分别是: (1)出境定居的:须提供拟前往定居国的亲友的邀请信,经济担保书和定居证明,亲友本人的居住国身份证明、拟定居国移民机构的允许定居证明等。如系出境结婚证定居的, 还须另外提供有关结婚的证件材料; (2)出境探亲访友的:须提供国外(境外)亲友的邀请信(含完整的邮寄信封),经济担保证明,亲友所在国(地区)的身份证明等; (3)出境继承财产的: 须提供经过公证的对前往国家( 地区 )的该财产有合法继承权利的证明。如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公证, 以及要求前往办理继承财产事宜的证明信件等; (4)出境留学的:须提供前往国学校的入学许可证明,经济担保证明或奖学金证明等; (5)出境就业的:须提供国(境)外聘请,雇佣单位或雇主出具的聘用、雇用证明(一般均需经过公证); (6)出境旅游的:须提供旅行所需外汇费用证明。如组团旅游,由负责组团的旅行社提供相应证明(单位政审等); (7)出境奔丧的:须提供国(境)外医疗机构开具的亲属死亡证明(传真件也可)或其他有关部门(如我国驻前往国家的或地区的使领馆)出具的丧电等; (8)出境结婚的:须提交经过公证的双方婚姻状况证明,国(境)外末婚夫(妻)的邀请结婚证明(含完整信封)和经济担保证明等; (9)出境从事商贸活动的: 个体或私营企业出境从事商贸活动的, 须提供前往国( 地区 )邀请单位或个人出具的邀请证明, 所在地个体或私营协会组织的证明, 营业执照, 商贸合同等; (10)被领养儿童出境的:境外人员来国内领养儿童,须办理被领养儿童的护照时,须提供境外人员领养儿童的公证证明,民政部门出具的领养儿童证明及领养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等。
领取到护照后该怎么办?
申请人从发照机关领取到护照后,首先要认真查验。 如发现有疑点或错误之处,要当即自有关工作人员提出更正申请。如经查验后,没有发现任何问题,即可收好带回。 护照拿到手以后是否就可准备出国(境)了呢?可以这样说,领取到出国护照只是办理 出国(境)手续的第一步。第二步,也可以说是十分关键的一步,是持本人护照和有关证件材料到前往国家(地区)的使(领)馆申办出国签证。第三步是办妥出国签证后,办理《国际预防接种证书》,购买机票等。上述三步走完之后,才可踏上出国(境)之路。 |